设或结胸证具而烦躁,吐利四逆而烦躁,恶寒蜷卧而烦躁,皆为死证而不治也。凡治伤寒,须看唇舌。
虚管溉满,捻上悬之,水固不泄,为无升气而不能降也。竹木之火以灸即伤筋,上八木之火以灸人,皆伤血肌肉骨髓。
刺入八分,灸五壮,同前胃。不转矢气者,不可下也。
凡治伤寒,须问其渴与不渴。虽丹溪之明哲,犹有百病皆痰之论,此等大纲,可不条分而缕析之哉夫痰与饮实有阴阳之分,水火之别,断断不可混淆者。
卫气者,昼则行阳,夜则行阴,行阳则寤,行阴则寐。后之王叔和、以断简残编而补方造论,成无己、以顺文注释而集成全书,所以遗祸至今而未止也。
一日胸中有留饮,其人短气而渴,四肢历节痛。设无胃以为之用,则谏议之官未邀升斗之禄,何以施其膏泽乎故治脾病用脾药,治其体也,佐以胃药,治其用也。